2015年廣西自學(xué)考試對計算器使用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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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允許使用計算器的科目,考生可以帶著計算器參加該科目的考試。

(2)便攜式計算器種類限制:不能攜帶手工錄入筆記信息或計算機錄入筆記信息或類似功能的計算器;不能攜帶全部26個英文字母都印在按鍵上的計算器;除了印在按鍵上的漢字,你不能攜帶帶有偏旁部首的計算器。

(三)考生違反規(guī)定,非法攜帶規(guī)定種類以外的計算器的,按考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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